古琴的減字譜也是指法符號,每個部分都是文字的縮寫而來,歷史上早期的古琴譜是比較繁瑣的,后來經過歷代琴家的改進,逐步統一,到清末時期已經相對規范。《琴學入門》是初學者習琴很好的入門資料。減字譜可以和現代漢語相吻合,取漢語整個字的一半或偏方部首。
顧梅羹先生的《琴學備要》已談及指法是用來表達意境的技巧,釋及細微,各家各譜自有其取音之法,會有些差異解釋和用法不同,務必字字分清,不可牽混假借忽略過去。
一、古琴減字譜怎么看?
二、音色符號
:散音。即彈奏空弦。
:泛音。左手指當琴徽處輕輕一點,右手同時彈弦。
:按音。左手在琴面上按弦而彈。按音彈法并不在某一音或段落前注明。
:泛起。泛音句或泛音段落開始。
:泛止。泛音句或泛音段落停止。
三、古琴右手指法
彈琴是左手按弦,右手彈弦,彈的位置在岳山和一徽之間,高音區的按音也可在一徽左右,以便取音柔和,右手向徽彈出叫“出”,向身體彈入叫“入”,不論彈出彈入,都略傾向琴面,音就會豐滿。且入弦勿深,一般不超過指尖或甲背的三分之一。右手彈弦只用大、食、中、名指,小指不用故叫禁指。四個指頭分別彈入和彈出,產生了尸(擘)、乇(托)、木(抹)、乚(挑)、勹(勾)、(剔)、丁(打)、(摘)等八種基本指法,叫右手基本八法,其余的復合指法、特殊節奏及和聲指法,都是由這八種指法演變或者組合而成。
尸(擘):大指向身體內入弦,大指中末二節微彎,仰臥掌下,彈時急倒豎,虎口放開,中節和碗里并用。食、中、名三指平直,中指粘連,末節參差,小指微翹,甲尖稍仰。彈的即時不宜太重,取清脆之音。
乇(托):大指倒豎,虎口張開,先肉后甲,向外出弦。其運動在中節與碗力并用。彈后大指仍伏掌下,食中名三指平直,中指中末二節稍低于食名二指,指縫稍開,小指微翹,甲尖稍仰。
木(抹):用食指向內彈入。先肉(觸弦)后甲(撥弦),食指屈其根節,伸其中末二節,大指中末二節微彎,側伏于食指下。指尖距食指約一弦。每抹入必將食指箕斗落在大指甲尖抵住。其運動在食指中末二節之力。中名二指俱平直,指縫稍開,高低參差,禁指如前。
乚(挑):用食指甲背彈出,食指屈其中末二節,大指微彎,以甲尖抵住食指箕斗,向外挑出。其運動在食指中末二節,大指幫貼用力。中名二指微彎,余勢與抹同,禁指如前。
勹(勾):用中指彈入,先肉后甲。中指屈其根節,堅直其中末二節,大指側伏于中指下。每勾入必使中指末節落在大指甲尖抵住,并可擱在下一根弦上。其運動在中指堅勁之力。食名二指平伸,高于中指,禁指如前。
(剔):用中指甲背彈出。中指屈其中根末節,與大指作圈形,以大指甲尖抵住箕斗。其運動如挑法。食名二指微彎,高于中指,禁指如前。
(勾剔):勾剔連作。
丁(打):用名指彈入,先肉后甲。名指屈其根節,伸其中末二節。其運動在根節屈伸之力打入,食中二指粘連伸直,高于名指。大指則張開虎口,直其中末兩節,作八字形。禁指如前。
(摘):用名指甲背彈出。名指屈其中根末節,。與剔相似,唯不用大指抵住。其運動在于名指根末二節之力。食中二指粘連微彎帶俯,大指微屈其中末二節,虎口稍開。禁指如前。
(歷):食指連挑兩弦或三弦,與挑的區別在于歷的節奏較快。
(蠲):在同一弦上急速抹勾,連續出二聲。
(輪):在同一弦上急速摘、剔、挑,連續出三聲。
(瑣、長瑣):在同一弦上急速剔、抹、挑三聲為瑣,若繼而連續抹挑,數聲為長瑣,長瑣可加至六到十三聲,通常七聲使用較多。
(如一聲):在此符號之前的兩聲(有時也會數聲)要同時彈出。如相差八度時的按、散音用剔彈出,如同一聲。有時急速彈出的前后兩聲或數聲也是"如一聲"。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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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雙彈):在一按音和一空弦上,彈出兩個"如一聲"的音,彈法是中、食兩指先架在大指上,然后先剔后挑,出音有力。
(撥):用食、中、名三指相并微屈,同時斜向左方快速撥入兩根弦。出音有力。
(剌):剌讀作辣。用食、中、名三指于"撥"的反方向彈出兩根弦,出音有力。
(撥剌):此兩指法常常連用。先撥后剌,彈奏有力度的雙音。
(伏):伏是針對一二弦的指法,起始前食、中、名三指拳曲,然后突然伸開并快速向右前方以掌心伏于弦上,遏止住余音,使琴音突然靜止。這一指法過程中食、中、名三指指甲必須擦弦而過,發出一"沙"聲,伏的位置通常在一、二弦五徽左右。伏常與剌結合使用,先刺后伏,記作"
"。
(撮):雙音彈法,分小撮和大撮。小撮為被彈兩弦之間隔一或兩根弦, 勾挑并作,出音要齊;大撮為被彈兩弦之間隔三或四根弦,勾托并作,出音要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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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齊撮):撮的古寫,譜中會緊接標出某兩弦,撮幾聲。
(打圓):此符號之前的兩音(可能是挑勾、也可能是托勾)又急彈一次, 再緩彈一次,共出六聲。
(滾):用名指自內向外彈,連續摘四聲至六聲或七聲,連成一片。
(拂):用食指自外向內彈,連續抹四聲至六聲或七聲,連成一片。
(滾拂):前兩種指法常常連用,先滾后拂。何弦起何弦止,譜上會另有弦位標明。
(全扶):食指連抹兩弦,緊接中指又連勾此兩弦,名指隨即捂住前一弦的余音。
四、古琴左手基本指法
古琴左手按弦,也同樣只用大食中名四指,小指仍禁而不用。左手指法極為豐富,根據它們的作用和效果,可分為五類:左手主要指法,表示用哪個手指和用什么手法按弦,有大、食、中、名、跪、散、泛等;此外還有上下進退等走音指法;有罨、虛罨、捐起、帶起、放合等打弦帶弦發音指法;更有吟、猱、綽、注等裝飾指法;還有左右手復合指法。現分述如下:
大(大指):大指末節微屈,側伏于食指下,虎口半開,用側面按在弦上。大指按弦有兩個部位,一是半甲半肉處,一是骨節處,當兩弦連彈時,兩部位就要兼用。按弦時食中二指粘連微彎,名指微彎帶俯,禁指微翹,甲尖稍仰。
亻(食指):食指自然的平按在弦上,用箕斗處按。食指按弦多用于彈泛音的時候。此外有時與大指同用,大指用半甲肉處按內弦,食指用箕斗左側按外弦。
中(中指):屈其根節,伸直其中末節,用箕斗處偏左按于弦上,食名二指平伸,大指側侍,禁指如前。
夕(名指):屈其中節,務必凸出末節,于箕斗處左側按之,大食中禁四指如前。中指絕不可壓在名指上幫助用力。
(跪指):名指屈其中節,跪其末節,用指背跪按弦上。按法有兩種,或用甲背,或用骨節處,都要用左側按。跪指多用于中上準音。
(上):按彈得音后,按弦手指不離開弦向右走上一音或數音,音之間直接連接,不出滑奏效果。
(下):與"上"彈法相同而方向相反。
(進):與"上"彈法相似,但只"上"一個音。
(退):與"下"彈法相似,但只"下"一個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