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切器樂曲譜,都是以記錄曲調為主,再加注該項樂器的專用指法符號。唯獨古琴曲譜例外,從文字譜到減字譜,都是只記指法,不記旋律和節奏。這是由于古琴的形制、結構和演奏上的特殊性所決定的,同時也受古代漢民族整體文化的影響。
漢以前,古琴尚未定型,有五弦、七弦、十弦等,大小長短不一,琴面不平,沒有徽位,以彈散音為主。那時古琴主要是作為歌唱的伴奏樂器,曲調很簡單,技巧也不復雜,能唱就能彈,故有“家弦戶誦,君子無故不撤琴瑟”的說法。用民歌曲調彈唱民間歌謠,才可能做到“詩三百五,孔子皆弦歌之”。這時,琴譜并非必需,即使有,也是以官商唱名記錄曲調。相傳“琴譜始于雍門周,張敷,因是別譜,不行于后代”。這種“別譜”,可能就是曲調譜,《碣石調·幽蘭》的弦序名稱,大概還保留著這種“別譜”的痕跡。
東漢以后,古琴體制逐步完善,為了適應演奏按音、泛音的需要,琴面趨于平整,出現了徽位,再不是一弦一音了。。且古琴是按五聲音階定弦的,同聲的徽位多,音色變化大,若不注明弦序、徽位和左右手指法,將使演奏的人無從下指。隨著古琴器樂化的發展,演奏技巧越來越復雜,這時既有必要,也有可能記譜了,于是就產生了文字譜。古琴的教學,向來都是依靠口傳手授,要口傳就要有一種說法,而這種說法寫成文字,就是文字譜。文字譜約產生于魏晉時期,流行于南北朝至唐代。
現在流傳下來的文字譜,只有《碣石調·幽蘭》一曲。《幽蘭》為南北朝時梁丘明所傳,有徽位而無徽分,左右手指法尚未完備,許多用詞是手勢、技法的說明“文字”,而非代表指法專門術語的“譜字”,常一字多用或一種指法幾種說法。到唐代中葉,古琴的體制已經定型和完善,右手的擘、托、抹、挑、勾、剔、打、摘;左手的上、下、進、退、吟、猱、綽、注、撞、使、逗等,也已經分化定型,而一些手勢和技法,早巳變為成法定勢,包含在各種指法譜字中,勿須另加說明。改革譜式的條件已經成熟,于是由曹柔所創制的減字譜便應運而生。減字譜的產生,不僅是記譜方法的改進,而且也是琴學琴藝發展的綜合反應。
減字譜是由文字譜簡化而來的,是一種獨特的記譜方法,是一項了不起的成就。一千多年來,古琴藝術都是靠這種記譜方法流傳和發展的,至今仍在使用,功績實在不小。